红河学院工会委员会文件
红院工发〔2015〕13号
关于举行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
歌咏比赛的通知
各二级工会:
2015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为了隆重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传承和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歌颂祖国的伟大成就,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激励广大师生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新的工作学习中。经学校研究,决定举行红河学院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歌咏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铭记历史、珍视和平、开创未来”
——红河学院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之“唱响红河学院最美和声”歌咏比赛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6月11日(星期四),19:00——21:30时
地点:音乐楼演播厅
三、参赛办法
以二级工会为单位,每个单位出一个代表队参加比赛。每支代表队参赛人数为70人,各学院教职工参与率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在岗工会会员总人数的40%,其余人数由学生补足。
各代表队需统一着装(至少统一上身着装)参赛,指挥须穿正装。
四、参赛曲目
每个参赛队选一首曲目参加比赛,参赛曲目必须是与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活动主题相关的歌曲,各队可根据自身特点自行选择。
五、评分办法及标准
(一)评分办法
每个参赛队推荐1名评委作为本次比赛的评委。比赛采用10分制评分,各参赛队的成绩为去掉2个最高分和2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二)评分标准
1、主题鲜明,思想内容积极、健康向上。(1分)
2、选曲难度、音准、节奏、和声效果、艺术表现力以及综合表演效果等。(6分)
3、统一着装,服装得体,精神面貌好。(1分)
4、指挥姿势正确,动作合理,与合唱队配合默契,有号召力和感染力。(1分)
5、上下台听从指挥、紧凑有序。(1分)
6、尊重评委,活动组织得力;教职工参与率不低于本单位在职在岗教职工总人数的40%。(此项为扣分项,由评委之外的专人负责,从总分中酌情扣分)。
六、奖励办法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优秀组织奖2名,音乐学院工会获第一名则第二名并列一等奖。
七、参赛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二级单位党委和工会要正确认识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及时召开会议统一思想和安排部署,号召广大教职工积极参加比赛,组织代表队积极排练参赛。各单位党政领导要关心、支持、重视此次比赛,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二)密切配合,统筹协调。各二级工会要注重活动细节协调,既达到活动目的,又做到工作和比赛活动“两不误”,通过比赛活动进一步加强本单位的凝聚力。
(三)请各工会于5月20日前将本单位《歌咏比赛报名表》交校工会办公室。
附:红河学院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歌咏比赛报名表
红河学院宣传部
红河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5年5月12日
红河学院工会办公室 2015年5月12日印发
附: 报名表
红河学院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
歌咏比赛报名表
参赛单位
|
|
负责人姓名
|
|
联系方式
|
|
在职在岗工会会员人数
|
|
参赛会员人数
|
|
评委姓名
|
|
参赛曲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