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浏览红河学院工会(妇联)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工会概况  工会新闻  政策法规  通知公告  服务指南 
工会 更多>>
关于揭晓红河学院2... 11-21
成交通知书 04-15
红河学院工会委员... 04-08
关于揭晓红河学院2... 07-01
第四批州、市级民... 04-27
红河学院“最美家... 04-18
关于推荐第四批州... 04-18
关于组织我校中职... 03-23
关于2021年中老年... 10-08
当前位置: 首页>>工会概况>>工作职责
 
红河学院工会委员会、妇女联合会工作职责


一、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履行维护、建设、参与和教育职能,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二、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努力维护教职工的合法利益和民主权利。

三、动员广大教职工深入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四、关心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难点、热点问题,为教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五、组织好有益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教职工的文体活动。

六、指导与加强分工会建设, 充分发挥二级工会组织的作用。

七、领导和加强女教职工委员会的工作,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八、依法收、管、用好工会经费和财产。做好会员和教职工福利工作。

九、完成校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红河学院妇女联合会工作职责


一、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挥好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二、团结教育女教职工,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并不断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的教育,充分发挥女教职工在学校各项事业中的积极作用。

三、发挥妇联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管作用,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为女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

四、配合上级妇联积极开展“巾帼建功”等活动,并做好妇女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书香家庭”“最美家庭”的推荐、评比和表彰工作。

五、关心女教职工工作、学习和生活,因地制宜开展有利于女教职工身心健康的各种教育和文化活动。

六、完成校领导和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 1 2 3 4 ]
中华全国总工会 | 中国工人出版社 | 中国教育科研网 | 中华人民教育部 | 中国教育在线 | 北京大学 | 清华大学 | 中国人民大学 | 人民网 | 新华网

      版权所有:红河学院工会(妇联)

Honghe University

 Copyright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