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工作委员会职责
提案工作委员会是教职工代表大会下设的专门组织,在教代会领导下,处理教代会代表提案的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在教职工代表大会开会前开展提案的征集工作。
二、对教职工代表提交的提案及时进行登记、分类、审查,根据提案工作有关规定,提出立案、不予立案或作为意见建议处理的建议。
三、召开提案交办工作会议,向有关部门通报提案审核情况,布置提案办理工作。
四、对落实到有关职能部门处理提案的办理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督促。做到案案有着落,件件有交代。
五、听取和了解提案人对提案办理落实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与提案办理部门进行沟通。
六、向“教代会”提交关于提案收集、受理和落实情况的报告。
七、组织评选推荐优秀提案和落实提案工作先进单位。
八、办理教代会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工会主席工作职责
一、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主持学校工会委员会全面工作。
二、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制订工会计划,安排布置工会工作,搞好工会工作总结。
三、组织和指导学校工会和所属各级工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处理各项重大问题的审议、决定以及决定的贯彻实施。
四、主持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
五、按照规定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积极推进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组织教职工开展各种竞赛,做好总结、评比和表彰工作。
七、负责协调工会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
八、抓好工会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工会工作的整体水平。
工会常务副主席工作职责
一、协助工会主席主持工会日常工作。
二、做好工会内部的日常管理和日常事务工作。
三、协助召开工会委员会议、二级工会主席会议、工会办公室会议,传达贯彻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决议、指示,组织贯彻实施会议决定。按时组织制订工作计划,按时布置、检查、总结工作。
四、开展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为教职工办好事、实事,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组织教职工积极参加学校民主管理,负责筹备学校教职工代表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并贯彻执行大会的决议。
六、运用工会的优势和特点,组织好群众性的,有益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和活跃教职工文化生活。
七、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二级工会开展工作,了解和协助处理二级工会以及教职工的实际困难。 八、负责协调二级工会之间和部门之间的关系。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