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按照《关于组织参加云南省民法典学习线上答题活动的通知》工作安排,10月15日,数学学院组织全体教职工开展《民法典》学习交流研讨会。
会上,党办主任何应辉利用事先制作的精美课件,组织全体教师认真阅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他先从颁布《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以及主要内容进行了简要说明,然后分别从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七个篇章共计1260条进行了详细学习与讲解。大会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全体教职工做到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做好学习笔记,能熟练掌握“法条”,深刻领悟“法理”,学深悟透,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学好、用好民法典。“《民法典》加大对人格权的保护力度,它包括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人们喜欢发微信朋友圈、发抖音等,要做到不侵犯他人人格权,不信谣、不传谣,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委副书记崔向照说。
《民法典》是社会进步的体现,也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要求。教职工们纷纷表示,作为新时代的教师,应当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律来维护自己权益的同时,更要关注和保护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只有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民法典》,营造人人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共创“和谐平安”校园,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美好。
